冷藏药品运输管理制度

一、目的:鉴于冷藏药品特殊理化性能,为保障人民大众用药安全,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,特制订此制度。
二、依据: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
三、适用范围:适用于冷藏药品运输的全过程。
四、内容:
    1、规定在2到8℃保存的药品称为冷藏药品,冷藏药品应使用保温箱或冷藏车进行运输。
    2、运输冷藏药品时,应事先发出运行通知,标明运行方式、线路、运输人员、异常情况处理方案等事项。
    3、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,根据保温箱的性能验证结果,在保温箱支持的保温范围内,符合药品贮藏条件的保温时限内送达。保温箱上应注明贮藏条件、启运时间、保温时限、特殊注意事项或运输警告,运输途中运输员应掌握好运行时间,确保冷藏药品在保温时间内送达。
    4、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,应根据冷藏车标准装载药品。冷藏车在运输途中要使用自动监测、自动调控、自动记录及报警装置,对运输过程中进行温度的实时监测并记录,温度记录时间间隔设置不超过10分钟,数据可读取。
    5、运输人员在出行前应对冷藏车及冷藏车的制冷设备、温度记录显示仪进行检查,要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常并符合温度要求。在运输过程中,要及时查看温度记录显示仪,如出现温度异常情况,应及时报告并处置。
    6、采用保温箱或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,如遇中途停车,应将车辆停放在阴凉背光处并掌握好时间,避免阳光长时间暴晒,提高车箱内温度,影响药品质量。
7、相关人员应认真正确填写冷藏药品冷链交接单,以便温度记录随药品及时移交收货方。
    8、运输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采取专用车辆、双人运输的保障措施,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被盗、被抢和丢失。 
9、冷藏设施应配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。
10、 冷藏药品贮藏、运输设施设备应有校准、定期维护和紧急处理方案,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、校准、清洁、管理和维护,并有记录,记录**少保存3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