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藏药品的存放管理制度 介绍

1、 目的:通过制定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,有效控制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质量。 
2、 依据: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、《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》等法律法规。 3、 适用范围:适用于冷藏药品的存放全控制。 4、 责任:所有上岗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。 5、 内容: 
5.1 冷藏药品的收货应在冷藏或阴凉环境中进行,不得置于露天、阳光直射或周围影响环境温度的位置。收货前应查看并确认运输过程中温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接收货物,移入待验区并通知验收员进行验收。 
5.2 冷藏药品验收要在到货1小时内完成,验收人员须按照冷藏药品的温度要求及外观质量情况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立即转入低温柜存放;如对质量有疑问,要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进行待查。 
5.3 冷藏药品要存放于可调节温度的冷柜中,品种应摆放整齐。 
5.4 药品养护员每天在指定的时间检查冷藏设备的运行功能,如运行不正常或温度达不到设定范围要及时维修,同时查看冷藏药品的质量;若不符合规定,须将药品隔离停止销售,并做好记录上报质量管理员处理。 
5.5 销售需冷藏药品时,营业人员应在顾客结账并核对销售小票信息无误后,再将所售冷藏药品从冰箱中取出,交予顾客,并提醒顾客冷藏保存。